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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歲女童救人溺亡 一度被拒評見義勇為 評不評的爭議
  2014年7月3日  成都商報電子版
  成都商報實習記者 周子銘
  今年4月22日,達州市大竹縣周家鎮一名7歲的女童李微微在和幾名小伙伴一起在河邊撿田螺玩耍時,為救一名落水同伴不幸溺亡。事情發生後,將其行為作為見義勇為先進典範進行了上報。
  然而7月1日,據四川新聞網消息,當地大竹縣綜治辦以李微微年齡尚小,為避免其行為被其他未成年人模仿,造成不可預計的後果,而拒絕將李微微評為“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此事引髮網民熱議。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從大竹縣綜治辦瞭解到,事情又發生了轉機。大竹縣綜治辦主任胡小偉表示:李微微的行為本身就符合《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的規定,之前也不是拒評,而是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教育部相關規定,擔心會對其他未成年人造成不好的引導作用,暫時沒有對其進行認定。目前當地綜治辦決定,將依照規定,認定李微微為見義勇為先進個人。
  昨日,大竹縣綜治辦主任胡小偉介紹,儘管之前沒有認定見義勇為,但大竹縣綜治辦早已就其父親李家龍提出的請求逐一進行了落實。首先對於其父要求的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的申報,儘管沒能認定,但已從“大竹縣見義勇為權益保護基金”內,拿出了三萬元獎金,轉交至周家鎮政府對其家庭進行幫助;已與大竹縣農村信用聯社溝通,會優先考慮李家龍貸款創業問題;周家鎮當地政府已將李微微奶奶及姐姐、弟弟列為低保對象進行申報;綜治辦也聯繫了相關保險公司進行協商。“令我們沒有想到的是,我們沒有對其認定是出於一個積極的出發點,也為其家中給予了不少的幫助,卻引來了網友的誤解。”胡小偉表示。
  未成年人,鼓不鼓勵見義勇為?
  不評
  有網友認為,不應該對未成年人進行認定見義勇為,以免引起其他未成年人的效仿。網友“極品小寶寶”:“如果你們有孩子,你們也會讓他們見義勇為嗎?不提倡不鼓勵早就出來了,我們的學校前前後後說過好多次。評獎就是承認和鼓勵,你們怎麼不能理解他們的良苦用心呢?”
  評
  也有網友認為,不管是否支持和鼓勵未成年人見義勇為,既然事情已經發生,就應當給死者一個交代,應當評。網友“Icecream”:“一個小女孩,她只是出於她的本能和善良做了她覺得正確的事情,如果她能有那麼複雜的思想,她就不是這個年齡的孩子了!即使不倡導這麼小的孩子去做救人的事情,但是已經發生,應該給孩子一個證明吧!”
  評
  需引導
  另外還有網友認為,事情已經發生了,該評的還得評,但同時也要加大對未成年人的教育,不能鼓勵挺身而去做自己做不到的事,而是應該尋求幫助,網友“維也納美”:“總的來說,還是建議頒發獎勵,畢竟已成事實。不建議見義勇為應該在學校宣傳,要求學生量力而行”。
  給未成年人評見義勇為,但不建議效仿

  不評 擔心其他未成年人盲目效仿
  成都商報記者昨日瞭解到,在4月22日,李微微救人事件發生後,周家鎮綜治辦曾以書面形式提交了一份較為粗糙的情況說明給大竹縣綜治辦,為李微微申請見義勇為先進個人,這已引起了縣綜治辦的高度重視。
  大竹縣綜治辦曾就此事專門咨詢了四川省見義勇為基金會,對方工作人員回覆稱:“缺乏見義勇為的相關要件,就事實來講不能確認。建議由相關部門按相關法律法規研究確定。”得到回覆後,6月19日,大竹縣綜治辦集合當地檢察院、公安、法院、民政等相關部門在一起進行了研討,形成一致意見,建議不為李微微申報評定“見義勇為”稱號;同時,對於其家庭的具體困難問題,由相關部門按照政策規定予以幫助。
  昨日,大竹縣綜治辦主任胡小偉告訴成都商報記者,事情發生後,自己也親自帶隊到現場瞭解情況,確認材料所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按照2000年出台的《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規定,微微的行為確實也符合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的申報。
  “但我們同時也面臨著一個問題,李微微畢竟是一名未成年人,這樣的行為究竟應不應該得到鼓勵?”胡小偉提出了面臨的困惑,胡小偉表示:“不是李微微的行為不符合見義勇為行為的要求,我們擔心的是,一旦將李微微的行為評定為見義勇為,或許會讓更多的未成年人以之為榜樣,效仿其行為,或許會給一些未成年人帶來不可想象的傷害。”胡小偉表示,自己作為大竹縣綜治辦的負責人,從內心講當然是希望能對此類見義勇為的行為加以表彰和宣傳,號召更多的人向其學習,大竹縣能涌現更多的具有此類高尚品質的人,但李微微未成年人的身份,卻讓自己糾結不已。
  評 但希望未成年人見義智為
  而到了7月2日,事情出現了轉機。
  昨日,胡小偉告訴記者,考慮到網友的意見,同時結合李微微此事本身符合見義勇為標準,將認定李微微見義勇為行為。
  對此,胡小偉表示,大竹縣綜治辦在閱覽了網民們對此事發表的見解之後,對自己的工作方式也進行了思考。“首先就我個人而言,李微微的行為肯定是值得肯定的,其事跡也是值得褒揚的,儘管我們的出發點是好的,但若不給微微的行為進行認定,確實會讓很多人寒心。”胡小偉表示。當天,大竹縣綜治辦在將此事上報大竹縣委、縣政府後,召開了會議進行討論。目前得出了結論:在國家新的見義勇為法律法規沒有出台之前,將按照《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按程序對李微微見義勇為進行認定,且予以表彰。
  “儘管對微微的事跡進行了認定,我們同時也希望通過媒體能夠呼籲,未成年人在遇到此類事件時,能夠見義智為、見義巧為,在保證自己安全的前提下,通過呼救,報警等方式,對他人進行救助,這樣才是最正確的做法。”胡小偉說道。
  四川傑可律師事務所馮駿律師表示,首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上,的確有明確提到,不提倡、不鼓勵未成年人進行見義勇為的行為,因為未成年人進行見義勇為時,容易對自身造成傷害。但是同樣,目前國家也沒有一條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得進行見義勇為的行為。“法律沒有禁止的,即是可行的。”馮駿律師表示。
(編輯:SN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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